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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

时间 :2019-04-23 10:48  编辑: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启动我校百千万人选推荐工作。我校可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各单位限报0-1人。

     我院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4月27日之前到院办登记,联系人:刘争,电话:68772040 。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如下:

一、推荐重点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联系培养,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聚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各单位要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科学精神,师德师风高尚,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指标

     我校可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各单位限报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