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机制
(1)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和和开放课题,吸收国内外科研人员来实验室工作。继续在国内外选择引进确有成就的中青年专家,筹措经费为其在本实验室内建立研究室,并为其配备助手与研究生,邀请他们每年来实验室工作2~12月,进行指导,以不断提高本实验室的科研水平。
(2)实验室设立主任基金,由实验室主任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课题、新研究方向的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也可用于岗位补贴、绩效奖励等。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在运行经费中列支。
(3)实验室按照有关渠道申请开放运行费及开发课题费,同时,积极申请、承担国家、部门和地区的各类科研课题,争取更多的经费补充。鼓励外单位人员自带课题、经费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加强基金课题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以决定经费的投向与强度。
(4)加强与国际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在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印度、法国等研究机构建立科研合作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现有基础上,争取更多的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建立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5)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实验室短期工作和讲学,使实验研究与国际接轨,提高研究人员水平。深入开展国际合作,积极争取国际合作项目。
(6)实验室将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本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在国外学习、进修、从事客座研究的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凡涉及实验室工作、成果的,在论文、专著等发表时,也应署本重点实验室名称。申报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工作。实验室将建立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有独立的网站或网页,并保持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