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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1-30 11:36  编辑:鄢洁莹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及新近毕业博士: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 2020 年度继续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 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工作。现就我校“博新 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新计划”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博士后人才计划。该计 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 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 400 名应届或新近 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 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 63 万元的资助,其中 40 万元为博 士后日常经费,20 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 万元为国际交 流经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 2020 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须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门类或 心理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 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 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 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9.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 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 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薪酬待遇

1.国家给予每人两年 63 万元资助,其中 40 万元为博 士后日常经费,20 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 万元为国际交 流经费。

2.学校给予每人两年不少于20万元配套资助 。

3.享受学校同类教师公费医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待 遇。

4.提供博士后公寓。

5.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6.子女按学校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就读附属幼儿园、 中小学。

7.国家资助期满,考核优秀者,学校继续给予重点资助。 特别优秀的可参加学校固定岗位教师选拔。

四、时间安排

◆2 月 8 日-2 月 25 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 月 26 日-3 月 10 日,学校审核;

◆4 月初,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

◆4 月下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上公布获选结 果;

◆拟进站获资助人员在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 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申报流程

(一)前期准备。申请人联系合作导师,与合作导师就 “博新计划”项目充分沟通。

(二)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生成打印并签字(模板 见附件 2)。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 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 出具的相关证明。)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 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 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 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 3、4)。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 月 8 日网报系统开放)。申 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 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按照(1)-(4)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前交(或 邮寄)至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武汉大学人事部 109 室)。(以投递日戳为准)。通讯地址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时自动获取。

3.学校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武汉大学博士毕业生,申请进入博士学位同一个 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 40%,同等条件下对从事交叉学科的 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请申请人慎重选择。

(二)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七、管理与服务

(一)各单位应加强配套投入,对“博新计划”入选者

在科研经费、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博新计 划”入选者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鼓励各单位设立 博士后重点支持计划,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人员队 伍。

(二)各单位应与“博新计划”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 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 重点。“博新计划”入选者出站考核合格的,由全国博士后 管委会印发《博士后证书》。

(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对“博新计划”实 施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并将 考核结果作为流动站综合评估依据之一。

希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优秀 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011 15377000985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人事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2

附件: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5.评审指标

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0 日

附 件:附件.pdf

2020博新计划申报附件.pdf